号: 1629935D/202010-0001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14 08: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征集】关于《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函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征集】关于《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0-14 08:19 编辑:数据资源管理局

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根据《省加快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的函》文件要求,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3月2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盖章后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一并反馈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邮箱,无意见也需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尹加龙、张梦龙  3323095、3033561

电子邮箱:szssjj2019@163.com

附件: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

 

 

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省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数字驱动,聚力“强基础、育产业、重应用、促协同”,夯实数字“新基建”,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智慧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全社会深度应用,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各市和各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快数字“新基建”建设步伐

(一)建设大数据中心。按照政务、社会、经济三大板块,加快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总平台、各行业部门分平台、地市子平台建设,形成层次清晰、简洁明快的总体框架,完成项目立项,基本建成江淮大数据中心(一期)平台。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初步形成基础服务能力。完成“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二期)、省级应急指挥中心、省退役军人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建设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促进区域性大数据基础设施的整合和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人民政府)

(二)汇聚大数据。打通数据壁垒,联通数据孤岛,强化数据集成,把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海量数据汇聚起来。按照先易后难的次序,推进政务、社会、经济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实现政务数据100%汇聚(除国家安全等数据有国家规定的除外),社会数据60%汇聚。通过皖企登云等方式逐步整合经济数据,并与江淮大数据中心无缝对接。加强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金融服务等主题库建设。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视频图像资源联网整合。(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委档案局、省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统筹谋划信息化通用存算设施建设,整合已有存算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推进“数字江淮”云平台建设,完成人社云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升级“自然资源云”,升级安徽“文化云”,完善“皖游通”公共服务平台,并与“数字江淮”云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省统一的一朵云。(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

(四)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扩大光纤网络和4G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新增覆盖自然村超2000个。按照全国首批5G城市-长三角中心城市-其他城市的顺序,梯次推进5G网络建设,率先打造一批5G网络标杆示范工程,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和优化网间互联结构。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建设。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合肥中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各通信运营商)

二、发展数字经济

(五)提升数字经济创新能力。建成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工程。大力推进国家实验室争创。加快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合肥分中心)、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合肥一级核心站)等重大平台建设。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高标准组建5—8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六)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研优势,围绕5G核心器件、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无人驾驶、量子信息等科技前沿领域,深入实施“尖20”攻尖计划(省发改委牵头),努力掌握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发、新兴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七)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全面实施省级新兴产业基地三年建设计划,推进合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及淮南大数据、宿州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智能语音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试点,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5G产业研发试验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和应用示范基地,组建5G产业发展联盟。深化与信息化领域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引入专业化大数据企业来皖布局,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亳州浪潮大数据产业园、蚌埠5G产业园、淮南云谷大数据产业园、宣城云计算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八)深化实施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工业APP,加快实施“皖企登云”,实现全省新增5000家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建成两个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1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加快智能制造发展步伐,培育壮大数字金融、智慧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九)探索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探索数据采集、汇总及增加值测算的方法,完成统计指标体系初步框架。(责任单位:省统计局)

三、建设数字政府

(十)全面提升“皖事通办”平台功能。建立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最大限度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递办、预约办”,确保凡是能够线上办理的都“应网尽网”。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的政务数据库,推进已上线的部门服务由“皖事通”“一网打尽”。全面优化线上服务流程,提高网上办事效率,丰富“皖事通”APP功能,提高“不见面”审批便捷化水平,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推动“皖事通办”向“皖事如意”转变。(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有关部门)

(十一)赋能升级“安康码”。统一各地“安康码”的应用场景和使用规则,尽快打通“安康码”全省全覆盖的障碍堵点,全面推开“安康码”。规范公安、卫健、交通、社区等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强数据比对与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做到“码上放心”。丰富“安康码”能级,以卫生健康、社保、医保三大应用为突破口,全面拓宽“安康码”的应用领域和适用范围,推进“一码通行”“赋码生活”。(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各市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线下政务服务水平。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行“一窗”分类受理,加快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全面推行“集中办、无差别办”。通过下放、委托或由基层代收代办方式,推行“基层办、就近办”,让群众就近可办、异地通办。推进水电气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线上服务终端和线下自助设备,在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聚焦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推动更多跨部门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委编办、省住建厅、省能源局及省有关部门,省电力公司,各市人民政府)

(十三)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梳理全省监管业务事项,联通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持续汇聚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及省有关部门)

(十四)开展区块链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医保结算票据、司法公证、人防质量监管、信访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司法厅、省人防办、省信访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四、打造智慧社会

(十五)推进“互联网+智慧教育”。进一步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1700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实现全覆盖。启动基础教育信息化两平台智能化改造,完成总体方案设计和核心模块升级扩容。建设和应用智慧教学平台,每个设区市配备1套学业评价系统。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评估验收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十六)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进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省级集中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药监局)

(十七)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打造50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50个省级示范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省妇联)

(十八)打造平安安徽。建设“智慧皖警”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推动公安工作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建设省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自然灾害感知网络和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感知网络和监测预警系统。维护好高速公路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等有效运行。建设安徽省互联网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国资委、省司法厅)

五、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十九)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围绕企业监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城市大脑建设,开展“城市大脑”示范试点。推动“数字治理”,打造智慧城市,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工作。在国家级和市管省级开发区全面开展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建设数字乡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全省行政村覆盖率达80%以上。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推动农业物联网在农业各领域示范应用示范点累计达到300个。举办2020安徽省网商大会、“好网货”大赛、电商直播大赛及皖货品牌线上线下融合促销等活动,建设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农村产品上行超千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二十一)建设数字长三角。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认和应用,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积极参与组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共建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远程互动教学和教研平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防指挥通信项目建设。合力搭建长三角一体化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可视化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资质类信息全共享。建设“信用长三角”,进一步推进环保、旅游等重点领域信用共享互动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惩戒,扩大“信易贷”规模,创新开发“信用+”产品。(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防办、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药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各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二)做好规划引领。深入组织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人工智能、软件和大数据等系列行业专项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编制《“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做好“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二十三)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组织起草并推动出台《安徽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和《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争取尽快出台《关于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政务数据归集共享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交换和数据代码省级地方标准,完善《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责任单位: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二十四)加大政策支持。研究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将“安康码”建设纳入每年的民生工程,保障建设资金。支持江淮大数据中心和“皖事通办”平台项目建设。发挥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各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在财政、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研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皖参与“数字江淮”建设和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吸引皖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创业合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社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保障网络安全。建设跨网安全访问与交换平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安全管控平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安全管控平台、政务网络边界安全接入平台等。建设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全省电子认证服务平台数字证书服务,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力度,构建防篡改、防泄漏、防攻击的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网络攻防演练、安全测评和网络安全培训。(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及省有关部门)

七、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十六)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防控。为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需要多部门审查的提倡网上联审,降低网上平台使用门槛,优化交互体验,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避免办事企业和群众外出,减少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聚集感染风险。(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及省有关部门)

(二十七)强化疫情数据共享应用。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推进防疫数据归集共享,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持。上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密切接触者测量、确诊病例分布查询等信息服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汇聚构建“疫情防控风险预警模型”,推动“安徽健康码”跨地区互信互认,为疫情排查、态势研判、复工复产等提供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及省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实行全程网办、一日办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速递”新模式,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在“皖事通办”平台上开设“企业复工复产专题服务”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不断优化提升企业办事体验。(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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