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D/202104-00035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7 11:3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彦解读《宿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彦解读《宿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宿州市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4-27 11:3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7

2021年4月,市数据局制定印发《宿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公布,本《办法》是对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细化,将政务数据管理以办法的形式具体落实。

二是规范我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我市在“数字宿州”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面临着数据归集困难、政务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较少、共享率低、应用效能不高等问题。

二、总体考虑

政务数据资源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必须依法加强管理。为了加强“数字宿州”建设,解决“互联网+政务服务”面临的数据归集困难、政务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较少等问题,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依据国务院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法规规定,梳理了我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了草案初稿,与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管理办法》起草完成后,广泛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借鉴省内外兄弟地市的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充分研究、吸收调研内容,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了《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6章共35条,包括“总则”“职责与分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事件处置”“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一是明确了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政务数据资源、政务部门、政务数据安全、政务数据安全事件的概念。三是制定了采取的方针以及原则等。(第一至六条)

(二)职责与分工。明确市级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政务部门是政务数据的提供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自查、安全培训等及其相关管理工作。(第七至九条)

(三)安全管理。保护政务数据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管理办法》一是明确数据提供部门、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建立数据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培训;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第十至第二十七条)

(四)监督检查和事件处置。保护政务数据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一是市数据局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数据安全调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建立数据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三是防范数据风险,存在数据风险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八至第三十条)

(五)法律责任。政务数据安全有序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将予以处分。有危害政务安全的,利用政务数据实施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三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管理办法》发布后,市数据资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

一是做好解读、媒体宣传、专题培训等工作,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宣讲,做到宣传到位。

二是加强政务数据全链条管理,加快建设宿州大数据中心框架体系,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各类政务数据,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证,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快配套建设标准规范。

四是推进工作落实、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指导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将《管理办法》落实施到位。

六、主要名词解释

1.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类数据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资源等。

2.政务数据安全,是指采取预防、管理、处置等策略和措施,防范政务数据被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窃取、篡改、删除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保障政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保密性、可控性并处于安全状态的活动。

3.政务数据安全事件,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政务信息系统出现关键业务中断、系统瘫痪、关键数据丢失或核心数据失窃等现象,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事件。

解读人:宿州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赵彦

联系人:宿州市数据资源局基础设施与安全科刘晨

咨询电话:0557-30335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