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629935D/202508-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8 发布日期: 2025-08-18 14:49
文  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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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文字解读】《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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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8 14:4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7

2025年8月1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25〕19号)。现将《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按照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三大转变”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提高政府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根据《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3〕6号)等文件,参照周边地市办法修订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20〕1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宿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适应新时期数据资源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构建政务信息化建设新范式。一方面,通过强化统筹规划,打破部门壁垒,避免“各自为政”的“烟囱式”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化系统集约节约发展;另一方面,以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市子节点为总底座,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总体考虑上,坚持“统筹规划、集约节约、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原则,通过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财政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为全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市数据资源局结合全省“三大转变”要求,参考周边地市经验,开展《办法》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在2020年《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基础上梳理修订思路,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4月3日,4月15日,5月13日,先后3次广泛征求市有关部门、县区(园区)意见;4月30日组织专家论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合法性审查。2025年5月29日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6月1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月8日通过市发改委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四)会议审议印发。2025年7月15日,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促使信息系统形态由传统的“烟囱式”向“平台式”转变,实现建设模式从“承建厂商全程建设实施”向“设计、开发、运维分阶段实施”的转变,完成资金支持方式由“审项目分资金”向“谋场景比项目”的转变。通过这些转变,有效提升信息化建设质效,助力构建开放生态体系。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界定管理范围及分工。主要阐明所管理信息化项目范围,明确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同时明确市数据资源局和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二)明确统筹方式和操作流程。明确了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管理形式。对市级项目申报和审批的操作流程、县(区)级项目的审核要求作出了规定。

(三)加强建设管理。主要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充分依托可共享利用的基础设施资源和数据资源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集约节约建设,同时落实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以及国产化等方面要求。

(四)强化项目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明确市级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数据资源局提请验收前确认,同时应该在竣工验收后落实项目运行维护、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要求。

(五)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审查类项目的相关要求。

本次修订在原2020年《办法》的22个条款的基础上,新增了28个条款,共8章50条。

六、创新举措

一是推动“平台化”转型。要求全市项目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市子节点建设,特殊情况需经市数据资源局审批,从根源上打破“数据孤岛”。

二是健全省市县项目联动审核机制。按项目金额分级审核(如县区300万元及以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需经市数据资源局审核),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省数据资源局审核,提升审批专业性。

三是鼓励创新复用。推动“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支持通过统采分签模式开展全市统一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审机制,涵盖数据资源、财政、网信、公安等部门,对项目从规划、申报到验收各环节严格把关;同时在项目全流程监管中,依托全省统建的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掌握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安全落实等情况。此外,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紧密挂钩,对于绩效不佳的项目,相应减少或暂停资金支持;对存在违规建设、资金挪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在技术保障层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密码应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与规范,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定期开展安全漏洞扫描、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数字化应用科

解读人:张琰祺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321323

邮  箱:szshujuz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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