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社会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各社会审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项目合同结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项目概况:2023年度宿州市“宿事速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外包服务内容为12345热线平台工作人员招聘、培训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服务范围:项目合同结算审计。
二、报名条件
1.机构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机构须在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中。
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4.拟派项目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具备相关财务、审计专业资格证书且2023年0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养老保险须可网上查询;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
5.曾参与项目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监理环节的公司应回避,不得报名。
注:满足上述条件方可参加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
3.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及2023年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
4.参与报名单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3年以来在宿州本地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审计报告或定案表)。
注:报名时上传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彩色)。
四、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接收项目审计资料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非审计机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在时限要求计算期内。
2.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中心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中心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中心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3.审计结算要求专业、实事求是,结论应真实、可靠,凡经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我中心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4.我中心视具体情况对中选单位办公场所等进行现场考查,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中选资格。
5.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审计工作。全过程参与项目技术对接,全过程参与项目现场查看,全过程参与工程量核算对接。项目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我中心召集的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响应我中心相关服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中心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中心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6.中选单位须签署审计服务承诺书(见附件)。
五、费用确定及机构选取规则
1.采用公开抽取的方式确定审计机构和服务费用,方式如下:项目服务总费用控制价为不高于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
一次性报价,审减(增)额不再另行计费。各审计机构报名时按金额报价,用信封密封,抽取时公开。
2.所有报名符合条件的审计服务机构报价参与平均值计算,报价不符合报价区间的审计服务机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报价平均数值,最接近平均数值的单位确定为本次项目审计服务机构。不认可本次抽取工作的审计服务机构,作弃权处理,不纳入本次项目审计服务机构的抽取名单。
3.公开计算,市数据资源局纪检部门及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对此次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24日(9点至16点)
地点: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601会议室
6月24日下午16:30进行现场抽取工作
联系人:彭主任,0557-3700817
宿州市“宿事速办”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审计服务承诺书
宿州市“宿事速办”服务中心:
我公司根据你方委托开展项目审计工作,为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我公司及相关审查人员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托项目审计工作,不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本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委派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项目负责人员承办业务,保证专业胜任能力,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业务。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不隐瞒擅自处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擅自要求项目代建单位补充、修改资料;不擅自对外提供送审资料和审计结果、不泄露在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文件材料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4.遵守审计廉洁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罚,如有涉嫌犯罪的行为,接受纪检、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