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机关职能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宿州、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指标标准规范,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有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和数商的政策建议,探索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四)协调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组织拟订全市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监督和管理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信息基础设施规范建设。
(五)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六)统筹推进全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
(七)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等。
(八)承担全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办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考核。
(九)协调推进相关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相关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组织开展数字场景创新应用。负责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市信息化资金。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规规划科
(三)数据资源科
(四)基础设施建设科(安全管理科)
(五)数字化应用科
(六)政务服务管理科
(七)政务服务督查科
(八)热线管理科
三、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四、联系方式:0557-3700272
五、网站地址:http://sjzyglj.ahsz.gov.cn
六、邮政编码:234000
七、办公邮箱:szssjzyj@163.com
八、单位负责人: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