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杨春涛解读《宿州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暂行办法》
来源: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9 11:2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7
一、通信基础设施有哪些?
杨春涛:《办法》明确了通信基础设施的所属领域、范围,即通信机房、基站、设备、杆线、管线等通信设施,保障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双方的利益诉求。
二、迁改补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杨春涛:为保证《办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我市在结合原迁改办法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迁改补偿范围,因市政建设、公路施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城乡建设工程项目,需要迁改已建设的通信设施,迁改费用统一纳入本办法补偿范围。
三、迁改补偿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杨春涛:一是要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实施通信基础设施迁改;二是要确定需迁改的现状通信基础设施范围及迁改时间;三是要编制需迁改的通信设施工程预算,由拆迁单位委托第三方对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四是拆迁单位与通信设施产权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通信设施产权单位实施迁改。
四、通信设施迁改过程有哪些工作要求?
杨春涛:迁改方案设计与施工需严格执行国家电磁环境控制标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为确保通信服务持续畅通,在实施通信基础设施迁改工程时,需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
五、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303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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