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视频组〔2022〕1号)
关于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杨泽胜 副市长
副组长:杨永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高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贺伊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伟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赵学东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吕 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书仁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晏荣会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 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 平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张世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李玉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景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海晶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杨战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仇 索 市水利局副局长
卢 超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梅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雷 鸣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景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永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左 超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赵 彦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数据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学东、陈忠、胡平、赵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规划和整合共享政策措施;
3.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导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4.研究总结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5.审定相关计划,指导各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领导机构工作;
6.研究审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五统一”原则整合共享的市级项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会议方案的建议,督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2.组织协调市有关单位,建立工作专班机制,根据任务适时集中办公;
3.拟订市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年度项目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审批;
4.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课题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5.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有关专家参会。
2.推进过程中需要研究的具体工作事项,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3.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审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通知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签。
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