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视频组〔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07-01 10:23 来源: 宿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编辑:数据局站管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杨泽胜  副

副组长:杨永春  副市长、公安局局

成  员:    政府秘书长

贺伊桥  政府办公副主任

  伟  数据资源局局长

赵学东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孙书仁  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晏荣会  教育体育副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张世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李玉清  生态环境副局长

王景新  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海晶  交通运输总工程师

杨战杰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水利局副局长

  超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应急管理副局长

张景军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永杰  林业局副局长

    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赵    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数据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学东、陈忠胡平赵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有关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规划和整合共享政策措施;

3.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导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4.研究总结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情况,向委、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5.审定相关计划,指导各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领导机构工作;

6.研究审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五统一原则整合共享的级项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推进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会议方案的建议,督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建立工作专班机制,根据任务适时集中办公;

3.拟订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年度项目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审批;

4.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课题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5.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有关专家参会。

2.推进过程中需要研究的具体工作事项,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3.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审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通知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签。

      

 

 

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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